会员之家

一、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凡我省电力行业或与电力行业联系紧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或受法人委托的独立经营单位,承认本会章程,按期交纳会费,履行会员义务,均可申请成为本会团体成员。

本会特邀相关部门(单位、团体)、资深专家(学者)作为团体或个人会员,其比例控制在会员总数的10%以内。

二、本会会员单位分为五类:即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和成员单位。各类会员单位须经理事会推荐产生。

三、申请加入本会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湖南省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或受法人委托的独立经营单位;

(二)拥护本会章程;

(三)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四、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向本会提交书面申请(网上注册的须将盖有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申请表格传送本会);

(二)经本会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本会理事会授权,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五、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提供的信息、咨询和培训等各种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参与制定本会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决议和行业规约;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诉求,提供有关改革与发展的信息、建议和科研成果等。

七、会员退会应书面告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不交纳会费的,应对其进行劝交;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予以劝退并公告。

八、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